深圳有狗狗救助吗?
深圳市爱它动物保护协会 1997年成立,2016年因为各种原因被注销了。不过他们现在又重新注册了新的组织“深圳市爱它宠物关爱协会”,在民政部门还是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单位。
从成立至今,一直以狗类为主进行救助和慈善活动。但是他们的行为方式以及管理方式一直以来都有很多争议性话题! 例如他们最近一次救助事件—— 2023.01.15号晚,在深圳宝安区新湖路和金湾大道交汇处,一辆汽车与一只白色拉布拉多犬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狗狗受伤倒地不起。车主随即打电话给爱它动物保护协会求助,并等待协会的救援人员前来现场救援。 而当时正值深圳夜晚下班的高峰期,路上车流密集,来往车辆较多。
而该爱它动物保护协会的负责人在当晚并没有及时赶到现场,而是直到第二天(也就是1月16日)上午才赶到事发路段进行现场勘察。 而在爱它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到达现场之后,并未第一时间对受伤的狗狗进行处理,只是在现场进行简单的勘察后,就在路中间放置了一个警告标志牌,就离开到了附近一家酒店休息。 在下午的时候,该爱它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又返回事故现场查看情况,然后又在道路中间摆放一个锥筒继续在现场观察状况,一直到晚上22点左右才将受伤狗狗带走送往医院救治。
那么,问题来了。 一个公益性质的救助机构,在接到救助电话以后,没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而是在事发现场逗留了一天之后又姗姗来迟;当发现狗狗之后也没有立刻带去医院进行治疗,而是一直放在马路中间,甚至在白天还让受伤狗狗独自一人在马路上停留……这种行为,真的符合一个公益组织的行事准则么? 当其他热心市民看到狗狗独自一人在马路边上无人照料时,他们会怎么做呢? 如果换做是其他路人看到这样的一件事情,会不会也会选择拨打报警电话或者拨打救援电话求助呢?我想答案肯定是会。所以才会出现一些不怀好意的陌生人,会对这个拉布拉多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吧? 这难道就是你们所谓的救助?这就是你们认为的合法合规的行为? 这个行为是否妥当,相信各位网友自有评判,我就不多加发表意见了.... 我只是觉得,如果我是爱它机构的工作人员,我会辞职。因为我觉得我不配做一个救助者,不配称之为义工。我只会让我身边的亲朋好友远离这种组织和人群,以免受到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