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哥可以办狗证吗?

党怡卓党怡卓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非常赞同 “FancyLove” 的答案 ,如果题主是想养宠物,建议还是优先抚养猫咪。 但是呢,既然题目问到了,那我们就从法律角度简单聊聊这个问题——狗狗到底可不可以办理“养犬证”。 先给出答案:所有犬种都可以办养犬证!(当然,办了犬证也不意味着就能出街遛狗了,后面会提到)

1982年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首次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根据该条例,“烈性犬”是指攻击性强、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犬类。同时,还明确禁止携带“烈性犬”及其他危险动物进入公共场所。 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再次将“烈性犬”纳入管理范畴,并进一步明确了检疫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责任。 第30条规定:禁止生产和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疫苗。 第31条规定:生产免疫预防制剂,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生产消毒药剂、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的,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2007年起实施的《家畜家禽传染病防治技术规范》中,规定猪瘟等56种疾病属法定传染病,需要按规定报告和处置。 第41条规定: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得屠宰或者出售。

2010年起实施的《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中,要求对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犬只和其他哺乳动物实行检疫申报制度,保证人感染狂犬病的现象不再发生。 这几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立法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即严格限制容易伤害人的烈性犬种的繁殖和流通。

目前,我国没有关于“犬证”的法律依据,但各地出台了地方性的管理规定。以北京为例,2000年发布的《北京市实施办法》中,第31条明确写道:个人养殖观赏动物的,应当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饲养。 也就是说,只要经过检疫合格后,任何犬种都能办理“犬证”,只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而已。

比如,北京的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家庭饲养的犬只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干扰他人工作的,或者虐待、遗弃所养犬的,由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不过,这里要强调一点: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养烈性犬,但是!各地出台的法规中基本都明确写道: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犬类养殖、交易、运输、托管、预防接种、诊疗、尸体处理以及其他与犬类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 也就是说,除了不能养殖、买卖烈性犬以外,其他与犬类相关的经营活动都是可以开展的。对于一般市民来说,办理“养犬证”应该是不存在实质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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