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要收养吗?
对需要安乐死的动物,首先要征求收容机构所在地的动物保护组织的意见,并在动物保护组织和收容机构均确认无法被领养或者安乐死后,向畜牧兽医行致机关申请,经确认后方可实施安乐死,实施安乐死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安乐死方法,并做好记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收容救助机构有义务和责任接收那些走失、被弃、流浪犬等,但是却没有安置这些流浪狗以及处理走失狗、被弃狗的职责和权利。因此出现您所说的情况,收容救助机构拒绝接收救助,而犬只的原主人又不闻不问的时候,可以向当地的动物防疫部门等等相关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投诉。
目前,法律只对猫、狗等宠物、可饲养成年陆生脊椎动物的“宰杀”做了限制性规定,因此给“私屠狗”等设了“禁区”。
按照《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犬只等动物只有经过定点的屠宰场按照规定程序和技术规范去进行,在卫生、兽医、质监、工商等部门严格监控、检验下才能流入市场,其他个人和单位未经定点,是不能屠宰和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