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可以养昆明犬吗?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在本市限制养犬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危险犬。危险犬的品种和体高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江苏省犬类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犬只为危险犬,个人一律不得饲养:
(一)烈性犬;
(二)肩高超过50厘米的藏獒;
(三)其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危及人身安全的犬只。”
《关于规范饲养犬只有关问题的通告》《通告》明确危险犬的种类包括:(一)藏獒;(二)韩国杜莎、日本土佐、高加索、罗威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秋田犬、圣伯纳犬、纽芬兰犬、牛头梗、德国牧羊犬;(三)肩高超过50厘米的犬种;(四)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犬种。